官宣!焦作市区电动自行车开始登记上牌!对未安装号牌的驾驶人适时进行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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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大动作”来了
将启动车辆登记上牌工作
19个上牌点免费登记安装
坚持“小车牌、大民生,小车牌、大平安”的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为有效应对新形势下道路安全需要,切实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提升和城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近日,我市专门下发了《焦作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据悉,此次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标识发放范围为: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发放号牌;对在用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标识。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登记上牌、自愿购买保险。
市区电动自行车号牌将分国标牌照(绿色)和过渡期号牌(黄色)两种。国标牌照适用于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过渡期号牌有效期为3年,适用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登记,需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申领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属单位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车辆出厂合格证。
电动自行车缺失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所有人可以凭销售企业出具的证明书或本人关于车辆来历的承诺书申请登记。对于擅自拼装、改装及有凿改痕迹和被盗抢嫌疑的车辆,或者提交的证明无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不予办理登记。
据悉,号牌安装工作自10月21日开始。届时,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市区解放路民主路口、太行路民主路口、太行路普济路口、建设路民主路口、人民路民主路口等19个主要路口将设置注册、登记、号牌临时发放工作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免费安装。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对未安装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已安装号牌但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及电动自行车信息进行登记,适时进行媒体曝光等。
据介绍,工作开展期间,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我市销售;鼓励销售企业做好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购车送头盔、随车买保险等。教育部门将面向全市师生发出倡议书,督促师生主动上牌照、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城管部门将协调、督导共享单车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共享单车登记上牌、车辆配备安全头盔及规范停放制度。市邮政管理部门等落实外卖、快递等行业企业强化行业内部管理,组织骑手主动上牌照、佩戴安全头盔,惩戒不文明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挺勇 杨景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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